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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前身是重庆兵工系统六个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的职工大学,始建于1971年。2003年,通过整合转制,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重庆兵器职工大学的基础上创建。
学院占地904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建有25000平米,西部一流实训中心二个。最近三年,学院成功申报三项中央财政资助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为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创造了有利条件。学院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25个,其中校外顶岗实习基地66个,馆藏图书近59万册。
学院现有教职工546人,其中专任教师312人。专任教师中有6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名二级教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有104人,占33.33%;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有102人,占32.69%;双师素质教师207人,占66.35%。
近年来我院学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2013年获重庆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近四年来,我院学生在全国和省部级各类技能大赛中,夺得各类奖项150多项,其中获得全国各类技能大赛奖项71项。2011年10月我院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各一项,创重庆市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上该项目的历史最好成绩,受到重庆市相关部门的嘉奖。2012年7月,我院两支学生代表队,参加在兰州举办的第七届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西部赛区比赛与70余所高校由本科生、研究生所组成的320多支队伍同台竞技,双双获得二等奖,创造了西部地区高职院校该项竞赛中的最好成绩。同年8月,我院两支学生代表队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第九届(新加坡)国际市场营销大赛中国赛区选拔赛暨第六届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市场营销专业竞赛,分别获得一等奖、三等奖,并以全国高职高专组第一名的成绩,成为唯一一个代表中国高职高专学生到新加坡参加第九届国际市场营销决赛的参赛队。
学生在各项技能赛事中屡屡获奖,真切地展示了我院的教学质量、师资水平和学生潜力,有力地扩大了学院的社会影响。
全院师生员工将继续秉承“在这里只有我们.没有我”的校训,抓住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始终坚持教学质量优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优先,进一步凝练办学理念,突出办学特色,坚持质量为本、特色立校,面向市场,融入企业,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在服务中壮大自己的办学方针,为构建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和协调向上的发展格局,为打造特色鲜明、社会公认的西部一流的职业技术学院和兵工高级蓝领人才培养的摇篮而努力奋斗。学院全称: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607
办学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今年面向全国,在重庆、四川、甘肃、陕西、海南、内蒙古、贵州、山西、安徽、河南共10个省、市招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及相关说明。
录取规则及体检要求
1.按教育部要求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等综合素质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2.根据批次不同,按各省市规定对考生实行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无分数级差。如专业计划满额在相近专业调配。
4.对加降分投挡后达到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的考生,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政策执行。
5.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不限考生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6.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做好重庆市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6]1号)规定执行。
7.艺术(美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求必须以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的,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在内蒙古的招生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志愿清”执行。
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技能大赛和艺体比赛奖学金以及大江、星源等企业奖学金和慈善总会社会助学金等不同类型的奖励资助项目,并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开辟“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交通运输:报关与国际货运
材料与能源:制冷与空调技术
土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
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电子信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管理
环保、气象与安全:安全技术管理
财经:会计与审计、营销与策划、物流管理
公共事业:家政服务
艺术设计传媒:艺术设计
收费标准
1.学费: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文理科各专业8000-11000元/年·生之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空调使用费:2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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